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“玄之又玄”解——与张京华教授商榷

和”的关系不是“一”与“多”的关系。因为“一”与“多”的关系是万物的本源(元一)与万物(众多)之间的关系,是事物自身内在的自在自为的关系;“同”与“和”的关系是属于事物(众多)之间的关系。

(三)张教授说:“同”是先秦诸子普遍使用的抽象概念,儒道墨法各家多有关于“同”的讨论。《礼记·礼运》有大同之世,《墨子》有《尚同》三篇,言“壹同乡之义”、“壹同国之义”、“上同乎天子”、“上同乎天”。惠施“历物十事”有大同异、小同异。可见老子将“同”作为抽象概念,是有充分的文化学术背景的。在老庄道家学说中,“同”已经成为用以阐述“道”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。

上述用于论证“同”是先秦诸子普遍使用的抽象概念的论据是站不住足的,其理由如下:

什么是抽象概念?抽象概念亦称“属性概念”。与“具体概念”相对。以事物的某种属性为反映对象的概念。它所反映的不是事物本身,而是从事物或各事物间抽象出来某种属性作为独立的思考对象。例如,“善良”、“雄伟”、“相等”“小于”等等。(《逻辑学辞典》第452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)

《礼记·礼运》有关“大同之世”是这样叙述的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。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;男有分,女有归,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,力恶其不出于身也,不必为己。是故谋闭而不兴,盗窃乱贼而不作。故户外不闭,是谓大同。”可见,“大同”在这里是指天下为公,人人平等自由的社会景象,是指我国历史上某些思想家的一种理想社会。因此,在这里“大同”属于专有名词(即具体概念)而不是普遍使用的抽象概念(即属性概念)。

《墨子·尚同》有关“壹同乡之义”、“壹同国之义”、“上同乎天子”、“上同乎天”是这样叙述的:里长发政里之百姓,言曰:“闻善而不善,必以告其乡长。乡长之所是,必皆是之。乡长之所非,必皆非之。去若不善言,学乡长之善言。去若不善行,学乡长之善行。则乡何说以乱哉。”察乡之所治者何也,乡长唯能壹同乡之义。(这里“唯”指“只因为”。“壹”助词,表示加强语气。“同”指“统一”。“乡长唯能壹同乡之义”的意思为:乡长能够统一全乡的意见。)是以乡治也。乡长者,乡之仁人也。乡长发政乡之百姓,言曰:“闻善而不善者,必以告国君。国君之所是,必皆是之。国君之所非,必皆非之。去若不善言,学国君之善言。去若不善行,学国君之善行。则国何说以乱哉。”察国之所以治者何也,国君唯能壹同国之义。(即国君能够统一全国的意见。)是以国治也。国之仁人也,国君发政国之百姓,言曰:“闻善而不善,必以告天子。天子之所是皆是之,天子之所非皆非之。去若不善言,学天子之善言。去若不善行,学天子之善行。则天下何说以乱哉。”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,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义(即天子能够统一全天下的意见)。是以天下治也。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,而不上同于天,则灾犹未去也(即天下的百姓都统一于天子,而不统一于天,那么灾祸仍然不会祛除)。可见,这里的“同”是动词,其意为“统一”的含义,也不是普遍使用的抽象概念(即属性概念)。

《庄子·天下》有关大同异、小同异,是这样叙述的:惠施多方,其书五车,其道舛驳,其言也不中。历物之意,曰:“至大无外,谓之大一;至小无内,谓之小一。无厚,不可积也,其大千里。天与地卑,山与泽平。日,方中方睨;物,方生方死。大同而与小同异,此之谓小同异;万物毕同毕异,此之谓大同异。(“同”是指“相同”,与“异”相对。全句为:大同与小同有差异,就叫小同异;万物完全相同也完全不相同,就叫大同异。)南方无穷而有穷,今日适越而昔来。连环可解也。我知天下之中央,燕之北越之南是也。泛爱万物,天地一体也。”这里的“同”是形容词,其意为“相同”、“同一”的意思。

难道老子用以阐述“道”的不可或缺的概念(“同”)的文化学术背景就是:专有名词“理想社会”、动词“统一”、形容词“相同”吗?这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语,作为老子阐述“道”的论据不是很荒谬吗?

(四)张教授说:儒家主于明人事,所以主张“和”。道家主于言天道,所以主张“同”。“同”字在《老子》中的使用,见于《二十三章》:“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;德者,同于德;失者,同于失。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”

《老子》第二十三章讲:“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;德者,同于德;失者,同于失。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”其意思是:“所以顺从于‘道’性做事的人,就与‘道’的规律一致或相同;顺从于‘德’性做事的人,就与‘德’的规律一致或相同;按照‘失’性做事的人,就与‘失’的必然性一致或相同。与‘道’性相同的人,‘道’也安于适合他;与‘德’性相同的人,‘德’也乐意适合于他;与‘失’性相同的人,‘失’也乐意适合于他。”这里“同”是形容词其意为“相同”的意思,而“道”是老子哲学的抽象名词,它们之间没有本质的必然联系。“道”是对象,是哲学范畴;“同”只是修饰词。其实,所谓道家主于言天道,应该是主张“道”而不是主张“同”。显然,此处犯了论题与论据不相关的逻辑谬误。

“《老子•道经•一章》‘玄之又玄’解”论证的第四个方面原文为:

……(原文略,见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“玄之又玄”解)

【对于上文第四个方面论证的下列说法本人未敢苟同】

张教授说:“同谓之玄”的意思就是:“同”叫做“玄”。“玄”字的意思就是“同”,“同”字的意思也就是“玄”,“同”和“玄”都作名词,二者是互释的关系。正因为“玄”“同”是互训的关系,所以二字可以连用,作同义复合词,仍表示“同”的意思。

互训,是指两个同义词(近义词)相互训释。如:宫谓之室。室谓之宫。(《尔雅·释宫》);椽,榱也。榱,椽也。秦名屋椽也。周谓之椽。齐、鲁谓之桷。(《说文解字·木部》);舟,船也。船,舟也。(《说文解字·舟部》)段玉裁说:“古人言舟,汉人言船。”是舟、船互训,实以今语“船”释古语“舟”。这种二词相互为训的形式,多见于训诂专著。互训的目的在使人明了被训词的意义。互训二词应有一方是人所习知的。

本人认为,在一个句子中具有互训关系的两个同义词,将其任意互换对原句意不会产生质的影响。如:“船靠岸了。”换成“舟靠岸了。”如果将两个“互训”关系的词调换后,对原句意影响较大,那么这两个“互训”的词就不是互训关系。假设“同谓之玄”中的“玄”、“同”二词是互训关系,那么将其任意互换对原句意是不会产生质的影响的。

下面以张教授在“《老子·道经·一章》‘玄之又玄’解”的结论中的一段话来对 “玄”、“同”进行互换,看看原句意会成什么样子:

“‘此两者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,玄之又玄’的正确解释应该是:(‘有’和‘无’)这两者同出于“道”而名称各异;同出之“同”就叫做“玄”;同而又同,是理解“道”的关键。”

第一种情况为(见“同”换“玄”):“‘此两者玄出而异名,玄谓之玄,玄之又玄’的正确解释应该是:(‘有’和‘无’)这两者玄出于“道”而名称各异;玄出之“玄”就叫做“玄”;玄而又玄,是理解“道”的关键。”

第二种情况为(见“玄”换“同”):“‘此两者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同,同之又同’的正确解释应该是:(‘有’和‘无’)这两者同出于“道”而名称各异;同出之“同”就叫做“同”;同而又同,是理解“道”的关键。”

第三种情况为(见“玄”换“同”,见“同”换“玄”):“‘此两者玄出而异名,玄谓之同,同之又同’的正确解释应该是:(‘有’和‘无’)这两者玄出于“道”而名称各异;玄出之“玄”就叫做“同&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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