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篇 有物混成 道法自然 |
法地 法天 法道 法自然 |
《道德经》中 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文句是一种顶针结构,可以理解为人效法地,人、地效法天,人、地、天效法道,人、地、天、道效法自然而然。自然而然是人、地、天效法的最高、最后的法则,而道之上再没有另外的所法者,道就是自己法自己的自然而然。在萌玄道中“法自然”有三种类型:
第一种:得道高人进入了极高的境界,而时常可以处于法道之极致的自然而然层次,或者说得道高人已经与道融为一体,这是一种至高的、理想的境界。
第二种:技能熟练而趋于直觉和本能,如五笔打字高手,近于本能式地快速盲打;又如专业棋手下超快棋,妙手常常凭的是直觉;又如庄子所言的疱丁解牛;又如武术高手所谓的心中无剑。
第三种:当人迷茫、混乱时,就应该效法自然而然,依纯真本性、无拘无束、无意志、无强意识地行为。
在萌玄道中:
人效法地,则崇尚“上善若水,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(厚德载物)”。
人效法天,则崇尚“上善若钻,钻能破万物且炫彩,处众人之所美(自强不息/负强不息)”。
人效法道,则可以分道0、道1、道1-X三个层级分别效法。效法道0,则崇尚“无之又无”,尤如“道0的一无所有的、纯粹的‘无’”;效法道1,则崇尚遵循人类宇宙始源级的规律、原理而行;效法道1-X, 则崇尚遵循具体领域的规律、原理而行(道1-X者万物之奥,善人之宝,不善人之所保)。效法道,其过程和结果,则是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”。
人效法自然,则崇尚法道之极致的自然而然层次,追求人与道融为一体;或崇尚在技能熟练基础之上依直觉、本能而行;或人迷茫、混乱时,则归依自然而然,依纯真本性 、无强意识地 行为 ,自己自然而然地、依靠人类本真的原动力去行为,相应地也要承担这种自然而然的后果, 这也是人迷茫、混乱时,所需要采用的最高、最后的生存法则。
人类相对于大道是渺小的,没有谁是事物变化的正确规律、原理的永恒拥有和代表者。仰望星空、俯视生命,忧患与敬畏潜存心灵,“法自然”就是悟道与未悟道者最高、最后的归宿。
当今社会,抑郁或狂燥的人不少,缺乏生机的消极生活者也不少,甚而还有一些自杀者。我也希望在道家传统思想,以及“生久回,逝远返,和怡真”、“自然•玄玄,生生•和怡,科学•三三”的萌玄道思想感染下,抑郁或狂燥的人更少、缺乏生机的消极生活者更少、自杀者趋零。 |
来源:萌玄道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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